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快整改火灾隐患的通知》(公传发[2008]283号)和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加快整改火灾隐患的紧急通知》(晋公消[2008]132号)及山西省奥运消防安全“红盾”行动的要求,结合市政府7月12日召开的“迎奥运、抓安全、保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提升“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期间的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加快火灾隐患整改速度,通过超常规的手段和措施保障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切实履行好“护城河”的消防安全保卫职责,确保万无一失。现就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三个最大限度”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切实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灭火救灾能力建设和消防经费保障等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各部门、各行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真正把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之中。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周密制定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以主要领导带队的督查组,从7月16日至31日,以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场所为主,特别是以一些多功能小区及新兴的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疏散、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的内容。此次排查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地毯式检查,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保持全力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的高压态势,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