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ODS维修行业情况调查
在用的汽车空调、建筑中央空调、工商制冷设备、灭火设备等情况。包括使用单位、设备名称、制冷(灭火)剂名称、维修单位等。
4.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
(1)建立市、县两级申报登记制度和ODS生产和消费企业数据库及信息系统。
(2)编写调研报告。2008年8月25日前,各县(区、市)领导组要将CFCS使用行业调研报告、哈龙保有情况调研报告、TCA、CTC使用调研报告和HCFCS生产和使用调研报告报市领导组,市直有关部门要将负责完成的行业调查情况向市领导组办公室提交调研报告。2008年8月底前,市领导组向省领导组提交调研报告。
(六)组织培训
2008年8月由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ODS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1.参加ODS淘汰政策、法规、规定、履约目标、实施方案和进度考核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履约责任意识。
2.参加ODS相关行业现状调研培训班,由各级负责调研任务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主要培训调研目的、内容、方法、进度和数据库建设等。
3.参加ODS管理工作和执法人员培训班,由各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主要培训ODS申报登记制度、监督管理规定、执法检查方法和检测技术等。
4.参加ODS相关行业企业岗位人员培训班。由相关行业企业岗位操作人员参加,主要培训ODS管理规定和技术操作规范等。
5.鼓励基层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在线培训系统进行学习、完成课程学习人数不少于100人。如缺乏在线培训条件,则用其他培训方式代替。在线培训网址:http://training.ozone.org.cn
(七)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提高公众保护臭氧层意识的宣传活动。市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请市委宣传部配合。
1.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国家ODS淘汰政策法规、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各县(区、市)工作进展动态以及保护臭氧层科学知识。报纸刊发每月不少于两篇,电视播放每月不少于一次。
2.利用“4?22”地球日、科技活动周、“6?5”世界环境日、“9?16”国际臭氧日等,开展由市领导组负责人参加的保护臭氧层淘汰ODS的科普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市领导组年内举办一次保护臭氧层大型宣传活动。
3.市领导组办公室编写ODS淘汰工作动态简报。
(八)监督管理
市、县环保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把保护臭氧层工作作为重要职责之一,把对削减ODS的监督管理纳入污染控制管理工作中,并确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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