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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强地方臭氧层物质(ODS)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耀车   市环保局调研员
       杜云成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庆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武晓东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李润利   市粮食局副局长
       宋明生   市卫生局调研员
       魏晋盛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落实领导组提出的各项工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指导各县(区、市)开展ODS的调查、申报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与省领导组办公室进行业务联系;向领导组提出政策建议。办公室主任:郑琪文(兼),常务副主任:焦耀车(兼)。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比照市领导组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落实所辖区域内的调查、申报登记、监督管理和淘汰工作。
  (二)制定配套政策
  根据国家发布的各项ODS淘汰政策以及山西省发布的《山西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与ODS相关的消防、清洗、泡沫、工商制冷、家用制冷、汽车空调行业、CTC生产及化工助剂、气雾剂、制冷维修、甲基溴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贯彻《通告》的配套政策并负责落实。
  (三)ODS替代品和替代技术开发
  由市科技局负责,市环保局、市发改委配合。制定鼓励开发ODS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政策,宣传国家推荐使用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
  (四)发布ODS替代产品名录
  2008年8月。向全市公布省局制定的ODS淘汰名录及《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推荐目录(第一批)》。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五)开展全市ODS现状调研
  2008年8月20日前,在晋中市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领导组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下,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主要市场ODS的生产、消费和经营情况现状调研。调研任务主要有:
  1.ODS的生产情况。包括化工、汽车空调、清洗、泡沫、工商制冷、家用制冷、气雾剂、消防等行业,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ODS名称及年产量。制冷(发泡、清洗、灭火)剂名称及年耗量等。
  2.ODS的销售和储存情况。包括经销单位、商品名称、ODS名称及商品存量。制冷(清洗、灭火)剂名称、储存量等。含全氯氟烃/哈龙/含氢氯氟烃产品的调查范围包括汽车空调、清洗剂、气雾剂、工商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灭火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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