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积极支持事关旅游业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发改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对晋中旅游项目的支持,促进旅游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完成旅游经济指标
  到2010年,全市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的比重达到14%,旅游创汇达到5000万美元;全市旅游产业规模(即旅游总收入、旅游外汇收入)进入全省前三名。
  责任单位:市外事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三)提升现代旅游功能和服务水平
  1.进一步规范城市和景区(点)的公共信息体系。在全市主要交通要道、通往景区道路、景区(点)周边等公共场所设置旅游地图标识牌、中英文对照路牌、旅游景区(点)指示牌以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在火车站、公交站、旅游景区(点)、城市商业及交通中心等公众集散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晋中公路分局、市外事旅游局、网通晋中分公司
  2.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规划建设1处可以容纳200人以上、具有同声传译系统的国际会议中心和1处有8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国际展览中心。全市所有宾馆、酒店、旅馆、餐馆推行标准化服务,符合星级条件的,应进入旅游星级饭店行列,星级饭店每年的复核率要达到100%。在市城区规划开辟旅游购物美食街,建设城市夜景工程,为游客和市民提供晚间观光、休闲活动场所。整治城市交通秩序,规范公共汽车、出租巴士和三轮车、摩托车的营运行为。不断更新城市公交车,合理规划公交线路,增设公交候车亭。在市城区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地带和通往旅游景区(点)的公路旁,改造建设符合标准、卫生管理良好的旅游厕所。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外事旅游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公安局、市容环卫局、榆次区政府
  3.进一步做好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作。到2010年,具体指标要达到:绿化覆盖率>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城市噪声平均值<58分贝,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0%,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5%。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园林局、环保局、市容环卫局
  4.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拆除公路两侧、城市街道两旁不规范的广告牌;清除乱贴、乱涂小广告;对乱扔乱吐、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有效治理市城区和重点旅游景区(点)周边的尾随乞讨现象;拆除市城区的违章建筑和影响市容市貌的搭建体。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