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71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晋中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晋中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
按照《晋中市开展“四城联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加快发展、赶超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意识,发扬只争朝夕、勇于开拓、真创硬创巧创的实干精神,积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全力动员社会各行各业支持旅游业发展,以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为抓手和动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现代旅游功能,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旅游行业整体素质和水平,真正把旅游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根据《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评分体系20个大项、183个评分点、750分合格(满分1000分)的考核要求,以市城区为中心,以各县市为结点,通过市城区带动各县市,统筹大项,细化评分点,集中2008-2010三年时间,力争达到800分,一次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与此同时,平遥、介休要创建成为中国旅游强县,祁县、灵石、昔阳、左权要成为全省旅游开发先进县;平遥古城、介休绵山要创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榆次老城、昔阳大寨要创建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继续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出台《晋中市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旅游业在第三产业中的龙头地位,明确旅游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的会议制度、工作措施,有力推进全市旅游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外事旅游局
2.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旅游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各县(区、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的发展,特别是旅游宣传促销经费,要形成制度化措施,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