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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70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林业局制订的《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8年7月3日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
(市林业局)

  绿化、美化村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生态文明的基础,为切实提升村庄绿化档次,彻底改变农村生产生存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环境“创三优”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树在村中、村在林中、多种模式合理配置”的基本思路,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市广大农村实现基本绿化。
  二、基本原则
  村庄绿化必须因地制宜,要与林果发展、民俗旅游及村庄长远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庭院地、公共场所、闲散地、废弃地、四旁地绿化,大力推进,稳步实施。
  (一)坚持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原则
  围绕高速公路、主干公路、城市周边重点布局,2008年优先在108国道、207国道两侧实施。
  (二)坚持绿化为主,绿化美化兼顾的原则
  村庄绿化,以环村林带、主要街道和庭院绿化为主。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完成环村林带、主要街道和庭院绿化的基础上,建设农民公园等休闲场所,提高绿化档次。
  (三)坚持乔木为主,乔灌结合的原则
  村庄绿化要注重乡土树种,尽可能选择抗污染性强、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乔灌”配置,“针阔”结合。
  三、推进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创三优”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双十一”造林绿化工程的实施,从2008年至2010年,每年完成500个左右,3年全市新完成1500个行政村的绿化。其中:2008年完成450个(省级350个、市县级安排100个),并完善2006、2007两年已经实施的413个行政村的绿化建设;2009年完成500个(争取省级项目350个,市级安排150个);2010年完成500个(争取省级项目350个,市级安排1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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