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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蚌埠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蚌埠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蚌政〔2008〕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印发蚌埠市金融机构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05〕42号),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对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7年度存贷比、贷款增长率、存款增长率、营业税增长率等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和实地核查,决定分别授予中国工商银行蚌埠分行(一等奖)、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徽商银行蚌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蚌埠分行(二等奖)、省农信社蚌埠办事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分行、中国银行蚌埠分行(三等奖)“2007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奖励;分别给予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分行、交通银行蚌埠分行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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