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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两个《办法》做好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两个《办法》做好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市政办〔2008〕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全程管控,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治超工作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宣传,吃透两个《办法》精神,为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今年5月 26日,省长孟学农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5月28日、30日,省长孟学农签署第223、2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令》,对两个《办法》正式公布,并确定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6月16日省监察厅制定并下发了《山西省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这两个《办法》和实施细则是我省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货运源头单位的义务、运管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职责以及货运源头单位装载、计重、开票等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暂行办法 》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有关连带责任的追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抓好上述文件的学习、宣传和理解,是当前阶段治超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组织学习。各县(市、区)和市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两个《办法》,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和研讨会,吃透法规精神;二是搞好宣传。宣传的形式要多样化,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展开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市、县两级治超部门要组织涉路单位在主要路口、交通要道、治超站点等处悬挂标语,同时要印制两个《办法》小册子和传单,发放到管理、执法和运输户人员手中,把治超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三是组织培训。6月份要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3-5天的两个《办法》的学习培训。培训要覆盖所有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操作人员、营运人员,通过培训使他们做到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四是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两个《办法》张贴在每个站点的醒目位置上,小册子发到每一个治超人员的手中。在组织检查治超工作时,要把学习两个《办法》作为一项内容进行检查,6月底前,对执法人员学习两个《办法》情况组织一次考核,以促进两个《办法》的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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