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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晋城市各县(市、区)防震减灾考核指标(续1)

工作目标

指标要求

责任部门

城区

泽州

高平

阳城

陵川

沁水

(五)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008-2012年每年至少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紧急避难场所

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划、地震、园林、建设

2009年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010年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011年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012年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六)加强队伍建设

解决地震局交通工具,组建县级地震灾害综合救援队、建立地震救助自愿者队伍

县(市、区)人民政府、地震、街道及有关部门

1、2008年各县(市、区)地震局配备交通工具

2、2009年组建县级地震灾害综合救援队

3、2010年建立地震救助自愿者队伍

4、每年组织培训

(七)强化城市地震安全

2012年,城市基础设施70%以上的建(构)筑物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在遭遇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不严重破坏,能够维持基本功能

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改委、地震、建设、规划及有关部门

1、2008年地震部门参与国土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工作,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流程

2、2008年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进行调查、2009年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008年开始各类建(构)筑物等的抗震性能普查,2009年开始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2012年全部完成

2008年开始各类建(构)筑物等的抗震性能普查,2009年开始改造和抗震加固工作,2012年完成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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