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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我市“十一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依法保护台站,保证全市测震台网和前兆台网的正常运行,加大抗震设防和应急救援基础建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一法五条例”的人和事,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普法执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公益事业,为了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7〕134号文件精神,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要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发挥市防震减灾领导组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解决存在问题。市地震、发改、财政、规划、建设、民政、园林、司法、科协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联系与合作,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开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责,强化地震行政执法,切实加强指导与协调,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行政,合力减灾。

  (三)加强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各地防震减灾实际情况,确保“三网一员”建设、农村民居试点工程、应急队伍建设、防震减灾重点项目等的经费投入,并将有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市、县(市、区)编委、人事部门要大力支持防震减灾工作,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继续予以大力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市政府办公厅〔2004〕127号和晋市编办字〔2005〕2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五)认真组织实施防震减灾“十一五”发展规划。要切实按照省、市防震减灾“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着力加强防震减灾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确保重点项目立项实施。把“十一五”防震减灾发展规划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到实处。

  附件:晋城市各县(市、区)防震减灾考核指标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晋城市各县(市、区)防震减灾考核指标

工作目标

指标要求

责任部门

城区

泽州

高平

阳城

陵川

沁水

(一)努力提高全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提高震情分析处理能力,争取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地震、晋煤集团、阳电、张峰水库

1、保障监测手段正常运转

2、搞好现有台点的观测环境与监测设施的保护工作

3、做好震情跟踪工作和重要时段的震情监视

4、落实地震震情会商和异常落实制度

2009年建设一个矿震监测点

 

2009年建设阳电地震监测台站

 

2009年建设张峰水库地震监测台站

(二)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

要完善 “三网一员”建设,提高“三网一员”在短临预报、灾情速报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方面的能力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震、财政

1、2008年完成“三网”的验收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的聘请、注册、备案、落实岗位津贴工作

2、2009年进行“三网一员”人员业务培训

(三)制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

 

县(市、区)人民政府、地震

2008年各部门、重点企业、灾害源单位、生命线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报批应急预案

2009年各部门、重点企业、灾害源单位、生命线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

(四)建设地震应急指挥系统

2010年完成全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网络建设

县(市、区)人民政府、地震

2008年完成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或场所)建设

2009年完成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或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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