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订出台并认真实施本行政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在2009年前,市级要建立一个省级示范点,各县(市、区)要建立一个市级示范点,到2012年,县级示范点要覆盖到本辖区主要乡镇。要把农村抗震安居工程纳入小康村建设、移民搬迁工程和沉陷区改造项目。市、县两级财政要给每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开展农村民居抗震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组织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技术培训。市、县(市、区)新农村建设领导组要吸收地震局参加,推进农村抗震民居工作的全面施行。
(三)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搞好应急体系建设
1、完成市、县(市、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2008年全面建设并投入使用,各县(市、区)防震减灾指挥中心要加快建设进度,2009年底建成并与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联网。
2、搞好地震避难场所试点建设。省政府办公厅〔2007〕134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将地震避难场地建设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建设、规划部门要结合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及居民小区建设、城市绿地和休闲广场建设,设置地震灾害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地,并配置必要的救生设施,提高城市居民应急避险保障水平。”今年规划设计部门要配合市地震局完成全市的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
2008年,泽州公园作为市级地震避难场所示范点争取年底建成。2009年各县(市、区)要建立一个县级避难场所示范点,各示范点要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已颁发的标准,科学规划、布置合理、功能齐全、标示清楚并配置必要的救生设施。
3、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伍。2008年,16支市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要进行授旗并组织专业训练,市财政要每年拨付一定的训练经费,保证和提高专业救助水平。各县(市、区)要在2009年参考市级模式,完成各专业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的组建工作,同时因地制宜建立城市社区应急救援自愿者队伍。
(四)开展各项基础工作,保证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健康推进
1、深化防震减灾宣传。充分发挥市地震科普苑宣传阵地的作用,同时利用其它场地开辟科普宣传通道,2008年各县(市、区)要建立自己的地震科普宣传阵地,重点是对青少年的科普宣传, 2010年每个县要完成建立五所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任务。注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的“四进”活动,充分发挥利用7?28唐山纪念周、12?4普法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集中的防震减灾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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