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参展须如实提供进出口企业代码(外贸企业),或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非外贸企业)。
3、参展企业名称须与报名及楣板名称相符;不得转售、倒卖展位;严禁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不得在现场零售展品。
4、参展商品须符合《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会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
5、企业可自愿提供本企业或产品的有效资料和所获荣誉证明。博览会秘书处将优先安排优质企业、名牌产品参展。
二、晋城代表团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团 长:康吉仁 副市长
成 员:李俊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新善 市商务局局长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贺建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杜喜霞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兼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
秘书长:杜喜霞(兼)
主要职责:统一部署晋城分团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出席博览会组委会组织的有关重大活动。
代表团下设会务组,主要职责及任务:
1、负责与山西代表团的联络、沟通,负责代表团全体人员的证件制作。
2、负责申报晋城分团经费的预决算和使用。负责晋城分团的食宿住行。
3、负责组织我市相关企业参展布展;组织采购商赴会采购。
4、负责参会项目的征集、筛选,组织“走出去”项目和投资项目的洽谈。
5、负责代表团各种文件的起草,信息发布。负责大会资料的领取和分发。
组 长:梁红兵
成 员:商务局、财政局工作人员
联系人:郭翠凤(6995826 13152860108)
三、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与东盟经贸合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参会工作,达到充分展示自我形象、提高知名度、广泛结交新朋友的目的。
1、加大组织领导,做好参会组团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统筹好本地区参展企业、参会采购商、“走出去”项目的组展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市直企业务于8月30日前将参会企业及人员名单报会务组。(联系人:郭翠凤 6995826 131528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