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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度构建和谐社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任务分解及工作职责

  1、创建和谐机关,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督促、协调、检查各相关单位按照《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职责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务。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牵头落实,第一责任人任建宏。

  2、建设教育均衡发展服务管理网络。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落实,第一责任人潘满库。

  3、建设创业就业服务管理网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落实,第一责任人缑广顺。

  4、建设医疗健康服务管理网络。由市卫生局负责牵头落实,第一责任人张廷魁。

  5、建设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网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落实,第一责任人缑广顺。

  6、建设住房安居服务管理网络。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落实,第一责任人韩守元。

  7、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网络。由市文化局负责牵头落实,第一责任人张秋旺。

  8、建设生态环境服务管理网络。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落实,第一责任人李成太。

  三、保障措施

  一是要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和谐创建活动。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全市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公共管理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和谐机关文化,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开拓进取的创业环境,努力创建和谐机关,确保服务型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要健全工作机构,把工作落实到人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引深和谐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和谐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经费、人员、场所、办公设施等落实到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杂志、版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浓厚氛围。

  四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领导组将按照《全市和谐创建活动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要求,对各相关单位责任范围内承担的构建和谐社会任务进行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严格监督考核,确保构建和谐晋城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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