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处置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6.5 宣传、培训和演练

  6.5.1 宣传教育

  应急指挥部公布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预防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事故的自救能力。

  6.5.2 培训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能在应急行动中得到有效运用,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要结合实际,根据公路交通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指挥部指挥人员、成员单位、救护队、操作人员等进行应急知识培训。让现场指挥人员熟悉现场布置和具体指挥行动;抢险人员掌握异常情况的鉴别和具体处置方法,各种工具和器具的使用,自救与互救方法;加强对救护队的严格管理和业务训练以及与上级的联络方法。要对其他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防范措施,使所有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程序和要求,保证在发生事故时顺利地实施救援行动,做到密切配合,沉着应对。

  6.5.3 演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重点突出。主要检验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畅通运作;二是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到安全区;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五是应急救援组织能否协调运转。每年至少对《预案》进行演练一次,并做好记录。

7 监督检查与奖惩

  7.1 监督检查主体

  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

  7.2 奖励与惩处

  对在实施本预案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出现重大失职的人员或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

8 附则

  8.1 公路交通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8.1.1 公路交通Ⅰ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省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要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时,拟发出公路交通Ⅰ级预警。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