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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把预防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把平时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工作与交通战备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平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与战时保障的有机结合。

  依法依规,果断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置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依法履行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支持体系。依靠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处置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效率。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晋城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市长

  副总指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晋城军分区参谋长及后勤部长、武警晋城市支队支队长、武警晋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市发改委主任、交通局局长、公路局局长、公安局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市电信分公司经理、财政局局长、供电公司经理、水利局局长、监察局局长等。

  应急工作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应急工作机构和市应急总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命令;负责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工作。

  2.2 办事机构

  成立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负责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协调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是在公路交通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等级、类型和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成立。现场指挥机构下设现场指挥、事发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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