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项目执行规划情况检查
市、县两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重点就1995年以来的建设项目是否经过规划许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处理。
三、工作组织
全市
《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人民
政府法制办、市人民政府效能办联合组织,并成立市
《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英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白勇强 市规划局局长
韩守元 市建设局局长
王锐敏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正处级检查员
成 员:司国奇 市人大城建环工委副主任
成少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景 波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申学勤 市建设局副局长
原体进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庆平 市规划局纪检组长
杨晓红 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李庆平同志兼任。
四、工作要求
开展
《城乡规划法》落实年活动,依法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证我市城乡健康发展,推进我市特色城镇化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
市、县两级的学习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要深入人心,使社会各界能真正了解
《城乡规划法》,自觉遵守
《城乡规划法》;规划编制工作要保证资金到位,并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建设项目规划检查要严格认真,全面彻底;对违法建设的查处要敢于碰硬,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