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市规划局组织,市建设局配合,邀请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有关领导专家对市直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各县(市)分管城乡规划工作的县(市)长、各县(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及规划编制单位主要领导和技术人员进行
《城乡规划法》培训。
(3)由各县(市)城乡规划部门组织,对县(市)直有关部门、乡(镇)、村(居委)的负责人进行
《城乡规划法》培训。
(4)由市规划局分别与太行日报社、市电视台联合举办
《城乡规划法》有奖知识答题和电视知识竞赛活动。
(5)市、县两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采取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公共场所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二)主要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工作
1、时间:7月下旬-12月底
2、主要工作:
(1)完成中心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县(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或完善,并完成所有建制镇总体规划。
(2)完成市区、县城及其它主要建制镇重点地段尤其是近期开发改造地段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完成列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重点推进村的建设规划。
(三)城乡规划管理建章立制工作
1、时间:8月-10月
2、主要工作:
依据
《城乡规划法》,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现行规章制度。其中市规划局要重点完成《晋城市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和《晋城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强化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管,规范规划执法行为。
(四)城乡规划执法检查
1、时间:8月-9月
2、主要工作:
(1)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批情况检查
市、县两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首先要重点对近三年来的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完善的方面进行完善。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市城乡规划部门接受省建设厅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县(市)城乡规划部门要接受市人大城建环工委、监委,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