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领导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党办[2008]53号)
当涂县、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分工变化,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市领导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建立市领导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其目的是加强对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动员和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市“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内容
1、指导联系点进一步落实“乡负责、村为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农村计划生育、基层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三位一体。
2、指导联系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了解掌握联系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重点掌握人口出生、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等情况。
3、指导并参与关爱女孩和“生育关怀”行动,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每个责任单位要联系帮扶2-3户。
4、协调解决联系点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促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市领导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助市领导抓好联系点的各项工作。
2、各责任单位要协助抓点市领导具体做好指导、督查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到联系点调研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
3、市人口计生委要将对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的督查考评情况,及时通报各乡镇的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针对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责任单位要协助市领导督促各乡镇抓好整改,帮助基层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附件:市领导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联系点安排表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