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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雨山路综合整治和湖东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7、门牌号码。制定统一规范的门牌号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8、管线迁移及杆线入地。整治路段的管线调整及杆线入地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处、各管线单位)
  9、沿线开发及待开发地块退让至建筑红线。(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市规划局)
  10、拆除慈湖河路以东道路两侧规划建筑红线内土地及房屋征迁,进行绿化建设。(责任单位:花山区政府、市园林处)
  (二)湖东路改造工程
  1、道路改造工程方案制定以及工程改造的具体协调工作,施工质量的监管,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等。(负责单位:市建委、市建管处)
  2、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等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处、市园林处)
  3、市容整治。沿街门头广告、招牌整治,环卫设施设置以及占道经营、占道棚点等整治。(责任单位:市市容局、花山区政府)
  4、交通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市政处)
  5、公交站台改造。(责任单位: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北巴士公司)
  五、进度计划
  (一)雨山路综合整治工程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3月底前)完成雨山路综合整治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和方案的制定。
  2、实施阶段。(4月初-9月底)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汛前完成排水工程改造;5月中旬,完成分车绿带大树栽植;7月底,完成全线快车道“白加黑”改造及旧房出新工作;9月底,完成主体工程、交通设施等,11月底前全部竣工。
  3、竣工验收。(12月上旬)
  (二)湖东路改造工程
  1、前期准备工作。(4月底前)
  2、实施阶段。(5月初-9月底)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9月底前完成花雨路-花园路、葛羊路-湖北路两段快车道改造,交通设施、市容环境整治等;8月底前完成团结广场转盘方案设计。11月底前完成慢车道改造,绿化改造等。
  3、竣工验收。(12月上旬)
  六、旧房出新及亮化资金筹措
  雨山路旧房出新及亮化共83幢(其中旧房出新63幢,亮化69幢),投资约1108万元,其中住宅37幢,投资约796万元。花山区 19幢,投资约377万元;雨山区18幢,投资约419万元;产权单位33幢(其中旧房出新26幢,亮化28幢),投资约312万元。出新工程由雨山区、花山区负责组织实施。以市、区、产权单位共同承担方式筹措资金,其中沿街居民住宅旧房出新资金由市、区财政按7:3比例分摊,市级为557万元,区级为239万元(花山区113万元、雨山区126万元);其余的由各产权单位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雨山路综合整治和湖东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丁海中任政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春雨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刘志祥任副政委,市政府副市长龙李海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容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马钢公司、马鞍山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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