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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地震伤员康复治疗新增医疗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地震伤员康复治疗新增医疗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7月24日 川价发〔2008〕140号)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省骨科医院,各市、州物价局、卫生局:

  根据地震伤员康复治疗工作的需要,我省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省骨科医院设立地震伤员康复中心,在成都市二医院、绵阳市中医院、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元市中医院、雅安市中心医院、阿坝州州医院设立地震伤员康复分中心,以及在六个重灾市下辖的县医院设立康复科。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对新增部分康复治疗项目提出申请,为了更好的作好地震伤员康复服务工作,经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省骨科医院的康复科专家研究,同意物理治疗与康复部分(编码34)新增以下医疗服务项目,现就物理治疗与康复部分新增项目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理治疗与康复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暂定编码、暂定名称及服务价格

编 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价格

说明

340100028

冲击波治疗

每部位

50元

340200043

清洁导尿

导尿管

10元

340200044

清洁导尿指导

指导患者或亲属完成

导尿管

25元

不得与清洁导尿重复收取

340200045

直肠控制训练

含肛门牵张技术、盆底肌训练

15分钟

20元

340200046

膀胱功能训练

15分钟

20元

340200047

转移训练

30分钟

35元

340200048

良肢位摆放指导

40元

340200049

轴向翻身

80元

340200050

矫型器假肢装配评定

假肢矫形器制作及材料

50元

每增加一具,装配评定加收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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