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进出口名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3.“走出去”鼓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出口名牌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开展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对“走出去”的出口名牌企业在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境外投(议)标、对外投资、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生产基地等项目优先安排补助。
  4.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市工商、海关等管理部门要将出口名牌有关的知识产权列入重点保护范围,严厉打击对出口名牌的侵权行为。
  四、加强领导,保障出口名牌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由市商务、经委、财政、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工商、质监、国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组成市出口名牌建设推进委员会,指导全市出口名牌战略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出口名牌战略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出口名牌企业提供各种便利,开辟“绿色通道”,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企业创建名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名牌战略、名牌政策、名牌信息、名牌企业、名牌产品。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推进名牌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出口名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创造条件。
  附件:马鞍山市出口名牌评选办法

  附件

马鞍山市出口名牌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口品牌建设,规范评选工作,发挥出口名牌对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导向作用,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马鞍山市出口名牌”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评选一次。
  评选活动遵守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培育和发展自主出口品牌为目标,着力提升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条 市出口名牌建设推进委员会由市商务、经委、财政、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质监、国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组成。
  市出口名牌建设推进委员会负责“马鞍山市出口名牌”的评审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