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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马鞍山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活动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生产专职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
  3.是否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
  4.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情况,“四不放过”原则是否落实。
  (三)公安交警部门检查
  1.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是否按期检查,是否有违法未处理记录。
  2.审查驾驶员证照情况,重点查看交通违法记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处理;对于记满12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将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及处理情况通报企业和交通运管部门。
  3.近两年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企业对肇事驾驶员处理及教育管理情况。
  (四)交通运管部门检查
  1.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情况,是否存在聘用无从业资格驾驶员问题;是否建立驾驶员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建立驾驶员休息制度;长途客运班线是否配备双班驾驶员。
  2.是否建立营运车辆台账,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做到一年一档,档案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是否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检测制度;是否建立车辆每日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是否完整;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保险。
  3.客运企业清理车辆挂靠经营情况。2007年6月以前挂靠的车辆,有无加强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是否存在挂而不管的问题,有无清理计划及清理进展情况;2007年6月以来,是否存在增加车辆违规挂靠问题。
  三、检查方式
  检查活动采取道路运输企业自查,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的方式进行。从即日起,所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市、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全市的工作督查将扩大覆盖面,贯穿全年,近期以奥运道路交通安保为重点。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本活动方案,立即部署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客运企业和相关货运企业开展大检查,确保实现“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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