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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三是组织开发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和数据录入培训工作。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利用市电子政务平台,建立覆盖市政府及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立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同时,组织好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管理员的系统操作培训工作。
  四是开通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包含县市区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政府网站要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国家档案馆是各级政府信息的集中保管单位,保存了大量早期形成的完整的政府信息,并对新增的政府文档信息进行了集中收集和综合整理,具有集中查阅的有利条件。各地应指定本级国家档案馆为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国家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市档案馆要建立市级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资料索取点,方便群众查阅市级政府信息。
  五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地、各部门要按《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的要求,在下年度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应尽快明确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并将分管领导、机构名称、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于8月1日前上报市电子政务办。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清理工作,认真编写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电子政务办审核。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流程图,明确相关环节责任人,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电子政务办备案审查。
  (四)市电子政务办于8月20前完成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并在“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8月25日前完成系统应用的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于8月31日前完成部分信息公开数据录入工作。
  (五)市电子政务办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抓紧制定出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及有关事项收费标准等管理办法,并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通报。
  (六)全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通讯、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信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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