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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整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的通知

  1、对市直部门未建网站的,由市电子政务办统一部署,加快部门子网站的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市州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利用“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管理平台,生成部门子网站,市直部门的子网站建设由市电子政务办和部门共同完成。
  2、对于已建网站的部门,由市电子政务办制定规范,进行整改,并逐步整合为“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的子网站。
  3、对城区各区,由市电子政务办委托第三方统一建设,集中管理,以支付服务费的方式进行建设和管理,各区政府负责网站栏目规划和内容维护。
  4、对各县市(含夷陵区),市电子政务办制定统一域名规范,统一考核指标,统一内容保障要求。各县市(含夷陵区)政府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负责各地政府门户网站群的建设和管理。
  三、建设“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的方法和步骤
  (一)新建和改建部门子网站。由市电子政务办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部门提出建站要求,报市电子政务办审批;
  第二步、部门提出网站建设栏目规划、内容管理、风格、域名等详细需求说明,明确责任人,报市电子政务办;
  第三步、部门网站建设负责人与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编辑部联系,商定网站实施方案;
  第四步、门户网站编辑部将实施方案上报市电子政务办,并负责网站建设的组织实施;
  第五步、市电子政务办根据方案检查督办;
  第六步、市电子政务办、部门和门户网站编辑部组织验收;
  第七步、网站开通;
  第八步、开始对部门子网站进行考核。
  (二)市直部门已建网站的整合
  1、原则上市财政不再单列运维经费,各单位不得再增加网站所需的各类软硬件,鼓励向“中国宜昌”门户网站迁移;
  2、2008年完成域名统一;
  3、2008年完成规定栏目的重建;
  4、对有整合需求的单位,按照新建子网站程序申请建设;
  5、鼓励各部门相关设备依托市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管理,节约管理费用;
  6、已建网站纳入“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群年度考核。
  (三)城区各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整合
  1、城区各区政府要统一建设思路,实行统一建设,集中管理,空间租用,分级维护原则;
  2、市电子政务办拟订建设方案;
  3、各区政府提出建设需求,包括栏目、风格、信息维护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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