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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早餐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早餐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马政办[2008]48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早餐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马鞍山市早餐工程实施意见

  为尽快启动我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市民早餐营养卫生、方便快捷、质优价廉和品种齐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推动为辅,形成便民、惠民、利民的早餐服务网络,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市民生活质量,促使我市早餐市场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布局合理、营养卫生、品种丰富、物美价廉、方便快捷、惠及百姓的新格局。
  工作目标:从2008年起,在城区内引进品牌早餐公司,按市场需求设置一批早餐流动餐车;规范现有早餐店,培育一批社区早餐店;扶持一定数量的高档特色早茶店,逐步形成流动早餐车、社区早餐店、高档特色早茶店并存的三级早餐服务网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早餐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市容局、市规划局、市房地产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早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早餐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早餐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分工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市内产品的供应和采购工作。
  市市容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房地产局负责早餐销售网点规划布点及监督管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宣传工作。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市容局、市公安局和县区政府负责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将现有合法经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早餐店进行规范整顿,纳入早餐工程范围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早餐的摊点,对自愿被纳入早餐工程管理的早餐点经营者,予以优先考虑;在执照发放、连锁配送车辆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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