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市、区)或区域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垃圾的分拣、再生利用和生化处理。远离县城的平原村庄,要以几个乡镇为单位规划建设区域性的垃圾中转或处理设施。经济欠发达的偏远或海岛社区,可以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置。全面淘汰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普遍建立长效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村庄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等日常保洁工作。
(五)大力开展农村工业污染防治。落实各项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制定农村节能减排的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有效减少农村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死灰复燃。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整治力度,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实行重点监管、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工业废物特别是农村中小企业生产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防止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
(六)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等新型肥料,逐步提高化肥施用效率,减少农药化肥用量;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推行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完成百万农田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完成全市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建档、监测和修复制度。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综合试点。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强化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和修复。土地整理、复垦和滩涂围垦要科学规划,并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到2010年,确保全市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
(七)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严重的河沟池塘,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全力清除农村河沟池塘水面有害漂浮物、障碍物,努力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到2010年,完成500公里农村河沟疏浚整治,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将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级指导、县(市、区)协调、乡镇负责、村庄实施”的工作机制,突出强化县(市、区)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抓好规划配套,实施分类指导。一是修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要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农村废弃物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等内容纳入规划之中,努力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完善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规划。新规划的居民点必须有统一的生活污水管网和处理系统,并按居住人口密度建设三类以上公厕。三是要制定并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