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设2个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及2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工程。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实施面积达到190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面积达到100万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达 7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 5%;提升标准农田总体地力,积极开展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内农田土壤重度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10%,中、轻污染区污染程度降低5%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建设清水河道示范点 10 个。全面完成农村河沟池塘疏浚整治,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具体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解决农民集中居住点等各类农村社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修编完善台州市城乡污水处理规划,明确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及规划纳入城镇排水管网的行政村,与城市(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地区争取统一纳管处理,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地区,按照环境敏感程度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科学选择无动力或微动力净化沼气池、微动力厌氧好氧、人工湿地或其他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方式;通过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面,争取到2012年,全面解决台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二)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把保障和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明确保护目标和责任。严格禁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加强对保护区内化肥、农药、垃圾和有害物品的监控,加快实施水源安 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加快备用水源地及“北水南调”工程建设,确保台州“大水缸”长潭水库的水质安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三)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按照城市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环境功能区等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并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制度,优化养殖布局,削减散小畜禽养殖户。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推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依据水体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严格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