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城市和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村庄,按城乡或区域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的要求,建设截污管网;经济发达、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鼓励建设村域统一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的村庄,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治理生活污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受益农户数要达到村总户数的 50%以上,污水治理后排放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到2012年,全市有6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步伐,逐步推进人畜、人禽居住养殖分离。
(七)治理农村河道池塘水沟。深入实施“千里清水河道”工程,全面整治农村河道和池塘水沟,做好池塘水沟清淤,清除水面有害漂浮物,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总结推广河道池塘水沟生态整治技术,建立长效保洁管理机制,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
(八)推进农村信息化、电气化建设。加强农民信箱村级联络点建设,提高服务效率。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大力开展有线广播“村村响”和村广播室建设。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通宽带”和未通电话的 20 户以上自然村通有线电话。适应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提高农村供电质量。本着必要、实用、节约的原则,在农户居住比较集中、规模较大的村点安装路灯,方便村民出行。
(九)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通过拆旧建绿、见缝插绿等措施,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提高绿化档次,建设一批绿化示范村和特色村。有条件的地方,把发展经济林果、庭院经济与村庄绿化结合起来,达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富民美村。
(十)建设农村新社区。加快中心村建设和城中村、城郊村、空心村改造步伐,引导农民建房和居住向中心村集聚。着力整合农村社区各类服务资源,建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做到中心村有卫生室、文化室、广播室、警务室、农民信箱和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站、体育健身场所、放心店和综合服务社等,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四、保障政策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较大比例资金支持“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设等政策,努力增加投入。今后五年,市财政要较大辐度增加对“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投入,提高补助标准,重点支持市辖三区农村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