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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通知》的要求,于2008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回头看”行动,严厉地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整体矿政管理水平,坚决防止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保证整规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1.坚决打击无证勘查开发行为。重点查处持无效勘查开发许可证进行勘查开发矿产资源、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审批的采矿许可证不符、整规期间顶风违法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停产整顿期间擅自开采矿产资源、已关闭的矿山、选矿厂“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2.认真清理越界开发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清理结果档案,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
  3.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2005年至2007年期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4.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各类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选矿企业。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选矿、冶炼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进一步规范矿业行政管理行为,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1.对国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肃查处整规期间政令不畅、顶风违规违纪的行政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越法擅自制定规章,给正常的勘查开发行为设置重重障碍;以不规范的招商、扶贫项目为名,扰乱正常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的行为。
  3.稳步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进度。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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