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对江苏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主 任:史和平 副省长
副主任:韩庆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康 省人防办公室主任
周国建 南京军区司令部军训和兵种部部长
庞士勇 省军区副参谋长
林一峰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瑜芳 省经贸委副主任
马苏龙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徐一平 连云港市代市长
成 员:刘德海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丁晓喜 省武警总队副总队长
殷翔文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奇 省科技厅副厅长
秦 军 省公安厅副厅长
凌 航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美芳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根林 省交通厅副厅长
胡晓抒 省卫生厅副厅长
姚晓晴 省环保厅副厅长
申彭建 省广电局副局长
钱兴荣 省外办副主任
张振亚 省地震局副局长
于 波 省气象局副局长
韦之杰 江苏海事局副局长
许二宁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张同生 连云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蒋国元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防办,张永康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分工江苏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0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核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89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