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紧紧抓住农村集市、庙会活动等时机,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教育驾驶人自觉守法行车、安全行车,教育群众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出行。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到农村乡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加大主流媒体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密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地安监、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健康顺利开展。要注重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和村(居)委会、企业交通安全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督导检查。省政府已将集中整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整治期间,市政府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农业部门对各地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政府也要加强对本地区集中整治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及时掌握本地区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整治期间,各地安监、公安、交通、农业部门按月向市对应部门上报整治工作动态,9月25日前分别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对应部门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俊,电话:2252669,传真:216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