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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推进“五常法”管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家乐旅游点、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生肉制品、劣质使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五)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小型屠宰场,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工作,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六)规范食品进口环节。严格实施进口食品经验单位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以“口岸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等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的违法行为;严禁疫区的相关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对进口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

  (七)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和欺诈聚众促销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和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

  (八)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怖工作的重点;建立应对利用食品进行恐怖袭击的专项预案和情报会商、反恐力量联动的机制;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监督管理;严格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反恐怖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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