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管理,提高效能。一是要建立教师培训任务备案制度。州教育局根据各县(市)需求每年下达教师培训计划,县(市)教育局要结合本县实际和州上的计划,确定本县(市)的培训方案,同时报州教育局备案。学区、学校培训计划由县(市)教育局负责审定。二是要建立教师培训过程的跟踪检查制度。州、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培训质量、培训效果等情况的跟踪检查指导,并对本批次培训进行考核。三是要建立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州、县(市)教育局、学区、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考核档案”,对教师参加各项培训活动的培训情况如实记载,培训结束后由教师培训机构对考核合格教师的培训成绩计入教师培训手册。四是要建立教师终身学习制度。教师要切实加强自学和自修,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五是建立培训检测制度。各级培训机构完成每批(次)培训任务后,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者重新培训,并及时总结,查找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六是州、县(市)教育部门要建立内部运行机制,各相关科室要相互配合,明确任务,形成协调、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5、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结合我州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效运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手段,促进我州教师培训与卫星电视网、计算机互联网及其它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6、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参训者积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全面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把教师培训与教师职称评聘、考核、职务晋升、奖励挂钩。并对教师培训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七、培训考评
(一)各项培训以过程考评和结果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过程考评按培训班次跟踪考评;结果考评与州、县(市)教育局年终考评同步进行。
(二)考核实行单项计分、总分累计,分值百分换算,分三级评定,即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三)培训任务的单项分值依据每年下达的培训计划和各县(市)、学校开展的工作量确定分值。
八、本《方案》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