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班主任培训。以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教育公平、特殊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班级管理、班主任素质扩展训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课程为主要培训内容,开展班主任全员培训。到2011年,全州的中小学班主任要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集中培训。
2、专项培训。
(1)骨干教师培训。以《新课程科研行动指要》、《教师校本研究与专业成长》为主要培训内容,坚持按需施教,遵循骨干教师成长规律,组织实施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州县(市)级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时代需要的具有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骨干教师队伍。到2011年,每一位骨干教师接受不低于150学时的培训和研修。
(2)培训者培训。组织实施培训者培训,目的是建立一支自下而上的教师培训专家队伍,采取理论学习、专题研讨、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实践反思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和研修,使培训者树立现代培训意识,了解培训对象的特点和现代培训规律,掌握现代培训方式和方法,使培训者在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校长培训、班主任培训等培训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成为校本培训的辅导员,为教师培训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新教师岗前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组织实施中小学新教师岗前培训,以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初步掌握素质教育的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技能。每一位新教师上岗前都要接受不低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和研修。
(4)校长培训。以《学校发展计划》、《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和新课标为主要培训内容,通过培训,使校长掌握学校发展计划,提高理论修养、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11年底,全州中小学校长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校长集中培训和研修。
(5)开展学历教育培训。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所学的原则,鼓励教师通过函授、自学、离职学习等途径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努力提高专任教师的学历层次。到2011年底,全州小学教师专科学历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50%以上,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基础上研究生学历占有一定比例。
(二)培训形式。
1、集中培训。州、县(市)教育局、学区和学校举办各类教师培训班。
2、专题讲座。邀请省内或本地教育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3、学习观摩。组织教师实地观摩学习优秀教师的优质课、示范课,对观摩学习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4、离职培训。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省、州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外出挂职培训及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的场景培训。
5、岗位交流。各县(市)教育局、学区要制定教师岗位交流办法,加强学区之间、学校之间教师的岗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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