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员培训。企业和加工点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培训申请,人事劳动部门纳入培训计划,手工地毯协会配合,设点企业组织培训。
6、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县(市)各项优惠政策。对新办企业和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使用的土地,全额减免由州县(市)收取的各种税费。
7、在临夏市工业园区建设手工地毯产业园,占地300--500亩,科学规划,完善功能,强化服务,引导地毯加工企业入驻产业园,形成地毯产业集群。
8、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筹建手工地毯交易中心,举办“中国手工地毯博览会”。
9、积极动员地毯生产企业参加每年一度的德国汉诺维地毯博览会、上海地毯博览会、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等地毯促销专业节会,统一组织,统一布展,打响“中国临夏手工地毯”品牌,扩大临夏手工地毯的知名度、影响力。
10、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向中国少数民族用品协会申报“中国手工地毯城”工作,力争把临夏州打造成“中国手工地毯城”。
11、建立领导责任制。将建设地毯加工点、组织动员农民从事地毯加工、促进地毯产业发展列入县(市)、乡(镇)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督促县(市)、乡(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地毯产业发展。
12、成立临夏手工地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实现行业信息、资源共享,统一打造品牌,统一开拓市场,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3、成立临夏州发展手工地毯产业协调领导小组。州长任组长,州委分管领导、州政府分管财政、农业、工业的副州长为副组长,临夏市政府、州经委、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局、扶贫办、国土资源局、科技局、民委、质监局、工商局、人行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府分管工业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州经委,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搞好协调服务,实施政府扶持资金的落实、监管工作。同时,在州经委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赋予相应职能,具体组织实施手工地毯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14、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力促进地毯产业发展。州经委负责制定地毯产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扶持地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州扶贫办负责筹措资金,用于加工点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州人事劳动局负责对地毯企业加工人员培训纳入劳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州财政局对骨干企业予以一定的贴息补贴;州经委、州发改委负责将地毯重点企业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计划,加大支持力度;州商务局负责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扩大销售,建立健全营销网络,组织地毯生产企业参加地毯促销的各种专业节会,积极筹备举办“中国手工地毯博览会”;州科技局负责帮助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档次;州质监局负责帮助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开展质量认证,争创名牌产品;州工商局负责加大对现有产品品牌的宣传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商标注册工作;州民委负责帮助企业申报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积极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州人行负责研究制定金融机构扶持发展地毯产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简化程序,放宽条件,最大限度地解决地毯生产企业的贷款需求;临夏市政府负责尽快启动地毯产业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协调服务,引进重点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发挥产业聚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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