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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2008年全州节能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六、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
  一是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为了进一步准确掌握我州重点耗能企业实际用能情况,摸清家底,各县(市)要按照新编制的《临夏州企业用能情况普查表》要求,对各自区域内的所有用能企业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重新核实确定重点用能企业。按表列内容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节能措施。各县(市)要切实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节能管理措施。建立能源使用和节能台账,对重点行业和耗能企业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能源计量器具、产品能效指标和用能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上对不同行业能耗定额标准的要求,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对企业能耗状况进行科学合理地评估评价。三是帮助指导重点用能企业积极实施节能各项技术改造,要求企业在年内都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工艺和设备的改造。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要经常深入用能企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节能具体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真正把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七、强化基础,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工作
  一是确保统计工作责任落实。各县(市)要根据国家、省、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和管理,要求重点用能企业一定要配备专门的能源统计人员,确保能源统计工作责任到人。二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各县(市)和重点用能企业要严格按能源统计制度和方法,认真规范地开展能源利用统计和汇总,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真实反映企业能源消费实际。要加强对企业能源统计报表的审核管理,指导企业做好能源利用统计工作。三是确保统计报表及时报送。要督促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每月按时向省上上报能源利用情况报表;年耗能2千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每月按时向州节能监察中心上报能源利用情况报表。各县(市)和重点用能企业一定要按时限要求按时报送报表,以便及时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和管理决策。四是积极加强人员培训。州节能减排办公室决定在6月份举办重点用能企业培训班,对22户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统计、节能管理、节能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各县(市)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节能行政管理人员、重点用能企业管理人员、能源统计人员等参加的能源统计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不断适应节能工作的形势要求。
  八、全民动员,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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