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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8〕10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和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切实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万忠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炳林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
  王玉水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哈 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郝光东 市公安局局长兼市长助理

  樊昱奇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兼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春 市安全局局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

  苍导元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 国 市发改委主任

  刘 钦 市建委主任

  黄宝玺 市规划局局长

  赵世宏 市环保局局长

  兰和平 市交通局局长

  贺文格 市商务局局长

  刘广平 市旅游局局长

  张景文 市民政局局长

  冯明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六九 市人事局局长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治民 市粮食局局长

  皇甫景龙 市科技局局长

  巴尔达奇 市民委主任

  郝喜泉 市农牧业局局长

  韩有山 市水利局局长

  赵建平 市教育局局长

  贺喜格陶克陶 市广电局局长

  张立中 市文化局局长

  兰永奋 市卫生局局长

  徐志敏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宝 锁 市体育局局长

  白音宝力格 市人防办主任

  张利雄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刘 超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常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东升 市工商局局长

  张文元 市地震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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