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铜陵经济技术学校中德合作培养项目学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08〕108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铜陵市经济技术学校中德合作培养项目学生收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8〕78号)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为支持中外合作办学,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核定铜陵经济技术学校与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合作培养项目开设的普通中专汽车维修、信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780元(含交付德方2500元)。上述收费标准自2008年秋季招收的新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