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于战争、疫病、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本州范围内粮油市场急剧波动,出现严重的粮食供给危机,确定为一级预警。
应急措施
第五条 经州政府批准,本辖区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建立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及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急供应预案。
第六条 州粮食局设立粮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粮食购销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储备粮管理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粮食购销科。
第七条 应急保障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挥全州粮食系统安排平衡粮源、成品粮委托加工生产、监控粮食市场供应。
(二)组织完成州政府、省粮食局下达的各项调控粮食市场任务。
(三)向州政府提出动用县级、州级、省级储备粮油意见。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时期的粮食销售价格干预措施。
(五)开展粮情及市场供应情况宣传,为群众提供粮食市场及粮食安全信息咨询服务。
(六)保障驻临部队及临夏市的粮食供应。
(七)检查督促各县和有关单位做好粮食应急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八条 进入三级预警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1、以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电视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粮食供应和社会稳定工作。
2、各县(市)要根据县(市)政府应急安排精神,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二)加大市场监测力度。
启动《
临夏州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联系电话,要确保全天24小时开通。加强对重点市场和网点的监测,分析每日信息动态,及时将粮油购销和市场价格情况报告州政府和省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