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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

  第九条 预警

  当面粉、大米、小麦、玉米、食用油等主要品种或单一品种,在15天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达20%左右时,州粮油市场监测中心要及时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并向省粮油市场监测中心和州政府报告,密切关注动态。并建立预警等级报告制度。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由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向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

  1、本辖区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在半月内连续上涨,涨幅超过20%以上,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确定为三级预警。

  2、市场粮食供应紧张,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以上,粮食零售企业主要粮油品种大范围脱销,到货锐减,确定为二级预警。

  3、由于战争、疫病、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辖区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严重的粮食供给危机,确定为一级预警。

第四章 应急措施

  第十条 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市场监测情况、粮食应急工作政策及措施,防止信息误传,引发社会恐慌。根据州政府应急部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第十一条 信息动态监测

  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通应急指挥网络电话,24小时值班。要加强对全州粮油市场以及重点网点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

  第十二条 储备投放

  1、增加成品粮投放量以调控市场。

  2、县级、州级指定若干家较大型粮食批发市场(经营大户)承担销售任务;同时启动承担应急供应的库(点)向各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3、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政府销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 、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销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 扩大零售货源

  1、发挥临夏粮食物流园区作用,增加粮食批发零售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2、动员现有粮食购销、零售企业(经营大户),利用多种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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