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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批转临夏州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确定预警等级,并按等级由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向州政府报警,请求启动应急供应预案:

  (一)本辖区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在半月内连续上涨,涨幅超过20%以上;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油品种脱销,确定为三级预警。

  (二)市场主要粮油供应紧张,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持续上涨超过30%以上粮食零售企业主要粮油品种大范围脱销,到货锐减,确定为二级预警。

  (三)由于战争、疫病、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本州范围内粮油市场急剧波动,出现严重的粮食供给危机,确定为一级预警。

应急措施

  第五条 经州政府批准,本辖区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建立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及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急供应预案。

  第六条 州粮食局设立粮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粮食购销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储备粮管理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粮食购销科。

  第七条 应急保障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挥全州粮食系统安排平衡粮源、成品粮委托加工生产、监控粮食市场供应。

  (二)组织完成州政府、省粮食局下达的各项调控粮食市场任务。

  (三)向州政府提出动用县级、州级、省级储备粮油意见。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时期的粮食销售价格干预措施。

  (五)开展粮情及市场供应情况宣传,为群众提供粮食市场及粮食安全信息咨询服务。

  (六)保障驻临部队及临夏市的粮食供应。

  (七)检查督促各县和有关单位做好粮食应急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八条 进入三级预警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1、以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电视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粮食供应和社会稳定工作。

  2、各县(市)要根据县(市)政府应急安排精神,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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