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批转临夏州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储备粮承储企业负责粮食储备销售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 市场监测和预警

  第八条 市场监测

  为及时准确地对全州粮食市场实施监测,州发改委会同州粮食局、物价局设立和完善全州粮食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建立覆盖全州8县(市)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较大型粮食批发市场、粮油购销企业、储备粮库及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物价局和州统计局。

  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州粮油市场信息监测中心要及时汇总州内、省内、国内及国际粮油市场信息,不定期编制《粮油信息》,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必要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第九条 预警

  当面粉、大米、小麦、玉米、食用油等主要品种或单一品种,在15天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达20%左右时,州粮油市场监测中心要及时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并向省粮油市场监测中心和州政府报告,密切关注动态。并建立预警等级报告制度。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由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向省粮食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

  1、本辖区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在半月内连续上涨,涨幅超过20%以上,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确定为三级预警。

  2、市场粮食供应紧张,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以上,粮食零售企业主要粮油品种大范围脱销,到货锐减,确定为二级预警。

  3、由于战争、疫病、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辖区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严重的粮食供给危机,确定为一级预警。

第四章 应急措施

  第十条 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市场监测情况、粮食应急工作政策及措施,防止信息误传,引发社会恐慌。根据州政府应急部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第十一条 信息动态监测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