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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批转临夏州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批转临夏州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州府秘〔2008〕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粮食局报来的《临夏州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临夏州粮食监测预警和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应对突发粮食公共事件,保障特殊情况下粮食(含食油,下同)正常供给,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全州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发较大地域范围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第三条 州、县储备粮是稳定全州粮食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全州粮食应急供给视应急程度以县、州级储备粮为主,不足时由州政府报请省政府动用省级储备粮。全州储备粮的吞吐按分级负责制的原则,采取统筹安排、合理调拨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州级应急指挥机构

  全州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成立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分管领导兼任。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五条 州粮食应急指挥中心的组成

  指挥:州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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