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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临夏州2008年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小学教师考试科目:数学、综合(语文、教育法律法规)。(以现行中等师范学校教材为主)
  (2)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卫生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类:医学基础知识(解剖、生理、药理、中医、临床诊断和治疗)(现行中专教材占60%,本科、大专教材占40%)。
  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及专科护理(以现行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教材为主)。
  医技类:医学基础知识(解剖、生理、药理)(以现行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教材为主)。
  5、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州招聘办公室统一制作,各县(市)招聘办公室负责发放。领取准考证地点为各县(市)招聘办公室,时间为9月14日-19日。应试毕业生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无身份证者,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毕业证(原件)进入考场。
  7、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由州招聘办公室面向社会张榜公布。
  8、聘用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按全州民族人口比例,由州招聘办公室按照招聘指标统一划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政审、体检合格者(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按县(市)分配指标填报志愿,对拟聘用人员超出县(市)指标的,由州招聘办公室统一调剂。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者,按自动放弃对待。各县(市)招聘办公室根据州上统一安排办理聘用手续。
  9、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合同由用人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签订,聘任后五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聘用合同文本由用人主管部门制定。其身份按现有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管理,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纳入各县(市)财政预算。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按职责分工,州上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青林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宋秉武 州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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