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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建筑节能工程及材料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具有专业保温施工资质的单位匮乏,基本上是保温材料供应厂家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土建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二是不按“保温工程施工设计方案”施工。如抗裂层(抹面层)的施工应采用“两道抹灰法”,但是部分项目只做一道抹面胶浆,就压入耐碱玻纤布,这样容易造成抹面层剥离。

  三是对基层墙体施工前的处理不到位。表面存在杂质,过于光滑、未做打磨处理或者表面过于干燥,此时进行保温系统施工,容易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等现象。四是基层墙体表面平整度偏差不符合外保温工程对基层墙体允许偏差指标的要求。平整度偏差过大或过小,均会造成保温层厚度不均匀,影响保温效果。

  五是部分工程在施工时,不按正确配比调制保温砂浆,偷工减料,保温层施工厚度不够;部分工地还存在选用非“单组分干拌砂浆”的问题,违反《关于加强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建节能通〔2008〕249号)要求。

  (三)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对节能规范、技术和标准熟悉程度仍不够,监督不严。部分项目存在建筑节能隐蔽工程监理影象资料缺失,或者认为记录施工步骤的影象资料就是节能验收规范中要求的“附有带标尺的芯样照片”等问题。

  (四)保温材料厂家存在的问题:一是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与申请“建设领域节能技术产品证书”时,备案的材料品牌不一致。如杭州康居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挤塑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证书编号:2007-005)中使用的挤塑板。

  二是提供未经认定的保温材料。如贵州西奥涂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的山水黔城高一区3#楼工程时,使用了未经认定的“无机玻化微珠保温系统”。

  三是节能设计文件中对保温材料的性能(如:有机材料的燃烧性)做了明确要求,但是在“进场验收”和“进场复验”等环节均未做检测。如重庆盛筑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的“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证书编号:2008-016)在金源世纪城项目中使用时,存在此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检查,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并于2008年8月12日前上报省建设厅节能办。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关于2008年度考核目标的补充通知》(黔建节能通〔2008〕249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黔建节能通〔2008〕267号)文件的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监管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保证目标的实现。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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