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建筑节能工程及材料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节能通〔2008〕418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材料厂家: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程及材料质量检查的通知》(黔建节能通[2008]194号)的安排,2008年5月13至14日,省建设厅成立了由厅节能办、贵阳市建设局、贵州省建筑行业产品材料质检站组成的检查组,对贵阳市在建工程及保温产品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基本情况:
这次主要检查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执行《
节约能源法》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下简称:“节能验收规范”)的情况;二是检查在工程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的质量和施工质量。
此次检查重点为小河区和金阳新区在建的居住建筑项目,共抽查9个工程,其中小河区3个,金阳新区6个,建筑面积总计近70万平米。检查组查看了受检项目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节能施工方案、材料进场检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等质量控制文件,实地选取了13栋楼进行“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其中6个项目被下达整改通知书。
总体上,建设单位均能遵照执行《
节约能源法》及国家和省建设厅的相关文件精神,节能意识进一步提高;多数设计单位能较好的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单位基本做到“按图施工”,建立较完整的“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多数监理单位对节能标准、技术的熟悉程度有所提高,能基本履行职责。全省建筑节能施工阶段执行情况较去年有所改观,但形势仍然严峻。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节能计算书过于简单,节能参数不准确;二是部分项目设计为“外墙内保温”或者经过设计更改为“内保温”后,对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燃烧性、无机类保温材料及抗裂砂浆的放射性等未做设计要求,其中有一个项目是小区幼儿园;三是对外墙保温构造做法掌握不牢。如基层墙体材料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时,冷热桥处的构造做法表述模糊不清,导致施工人员无法正确按图施工,造成保温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