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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余府发〔2008〕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9号),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

  ㈠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紧迫性。历经20多年的发展,我市职业教育成功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投资、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办学之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52个,其中民办高职学院3所,专修学院3所,职业中专33所,短训机构13个。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总数8.9万人,教职工5600余人,固定资产达6.8亿元。职业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向省内外输送了一大批实用型人才。但从总体来看,我市职业教育在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职业教育办学理念、管理水平滞后,核心竞争力不强,特色不明显,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职业院校生源市场竞争激烈;四是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不够,与工业园区对接不紧密。为此,全面认清我市职业教育形势,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已刻不容缓。

  ㈡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性。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阵地;是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劳动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服务“三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是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的重要手段。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市技能型人才缺口较大,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满足不了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技能型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是我市职业教育肩负的重大责任。各级政府务必从“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快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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