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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
(皖政办〔2008〕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方便、价廉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和各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二、明确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主要目标
  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为主体、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技术监督为支撑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逐步建立“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到2010年,全省农村药品“两网”的村级覆盖率达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的“规范药房”覆盖率分别为80%和50%。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
  (一)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作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农村药品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区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定期巡检;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管信息通报制、稽查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对农村药品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加强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提高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准确率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按照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选配适应工作任务要求的专(兼)职药品监督协管员,履行药品监督协管工作职责,有关部门相应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在每个行政村确定1-2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农村药品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药品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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