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渝府发〔2008〕7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人才、研发试验设施等资源优势,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314”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企业为主体,以在渝地方高校、部属院校、军队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要依托,充分利用部市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充分发挥外资企业的积极作用,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形成推动产学研结合的新机制,围绕市场需求加大科技开发力度,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全力推进千亿级产业链、千亿级重点产业园区和百亿级企业的建设培育,加快我市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企业主体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融入相结合的原则。
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创新发展意识,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积极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动自主创新,围绕市场和企业发展需求,主动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强化企业在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进一步提高对产学研合作的重视程度,鼓励其主动围绕市场和企业需求开展科研活动,主动帮助企业培养人才,向企业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研发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人才支持、技术支持和优势资源支持,主动融入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中。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服务保障的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和计划导向,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掌握和重大产学研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促进各种技术创新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同时,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愿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利用经济杠杆调节激发产学研合作的活力,通过经济手段促进创新资源、技术成果和资本要素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