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建立市、县二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开发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确定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标准和办法,明确重大危险源监控的要求和责任,组织落实,加强管理,使重大危险源登记全面、检测科学、评估准确、分级合理、监控有效。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加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登记、监控、治理、检查、销号制度,制定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明确隐患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落实治理费用,建立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到2010年底,全市高危行业的企业均建立并实施重大隐患的排查、登记建档、整改治理和销案制度。企业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整改治理情况按规定向其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跟踪督办,做到按期销号;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功能。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统一规划、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利用各方面的力量,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部门培训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抓好监察执法人员、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工人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改革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方式,实行培训、考核与认证分离,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核认证,提高培训质量。合理规划、有序发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加快现有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安全生产,在电视台、电台开办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在报纸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办好安全生产简报;实行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队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楚天行”、“道路交通安全周”、“119消防宣传日”、“安康杯竞赛”以及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搞好全民安全教育,组织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优秀文艺节目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片巡演、展映、评奖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五)加强安全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设立市安全生产技术委员会,并以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为核心,建立市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成立市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依托安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事故分析鉴定、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公共安全等专业技术支撑中心和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共性、关键性技术试验研究及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鉴定与分析模拟,为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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